檀营乡党务工作制度
为了从严治党,进一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特制定党务工作制度。
(一)会议制度
1、例会
党委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例会,总结党务和基层组织创建工作;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过好双重组织生活,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生活会。支部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党员大会,总结和部署一年来工作,听取党员意见,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;每月初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,研究部署支部工作。
2、民主生活会
党委每半年、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。要保证民主生活会的专一性,不得以其他会议替代民主生活会。民主生活会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,要做到有重点和针对性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达到互相帮助、增强团结、改进工作的目的。
3、议事规则
党员大会、党委会、支委会由书记主持。召开会议之前应通知会议内容,党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。进行选举或通过决议时,出席人员必须超过党员半数,组织委员向未到会的党员及时传达会议精神。党委、支委会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实行集体领导,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重大事宜进行表决。乡村两级党组织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。记录内容包括:会议时间、地点、出席、缺席人员名单、会议中心议题、每个党员的发言要点、会议结论等。
(二)报告制度
1、党员对个人的思想、工作、作风情况要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认真汇报。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支部汇报。
2、党支部每半年应向乡党委报告一次工作,并征求意见,如有特殊情况,应随时报告。
(三)党课和学习制度
1、每半年由包村领导上一次党课。要做到有计划、有针对性,力争生动、新颖、具有吸引力。
2、定期组织学习。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政治理论或其他有关资料。参加学习人员要认真作好听课笔记。
(四)缴纳党费制度
党员应每月向所在支部按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,如长期外出时,可提前交纳或委托别人按时交纳党费。
(五)检查制度
1、党委每年12月份对各支部的党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比。
2、对“五好”党支部和“五好”党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3、党员违反党纪和没有正当理由完不成本职工作或组织交办的工作,应受到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或造成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给予纪律处分。
2006年4月10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