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营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,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,以及党组织的考核,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,并通过组织措施,达到激励党员,纯洁组织,整顿队伍的目的。
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,是从严治党,加强党员教育、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。通过民主评议党员,表彰先进,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,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,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,增强党的疑聚力和战斗力。
一、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
1、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,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,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。
2、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、政策,在思想上、行动上同乡党委保持一致,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。
3、是否具有大局观念,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,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,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。
4、是否坚决执行党委的决议,严守党纪、政纪、国法,做到令行禁止。
5、是否密切联系群众,关心群众疾苦,艰苦奋斗,廉洁奉公,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。
6、能否在推进“安居”“乐业”工程和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二、组织实施
民主评议党员工作,以党支部为单位,每半年进行一次初评,年底进行总评。每名党员对照《党章》,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,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,提出整改目标,确定整改措施。党支部要召开组织生活会,党员汇报学习、思想、工作、遵纪守法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,开展自我批评,然后党员之间互评,认真查找不足。党内互评后,可采用座谈会等方式,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。评议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等三个档次。各支部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可以给与一定的表彰奖励。对不合格党员,情节比较轻的,提出限期整改,情节较重者按照《党章》的规定将给与党内处分,情节恶劣的开除党籍,触犯国家法律的,移交司法机关。
2006年4月15日 |